工程師學會討論城市規劃法

 

《城市規劃法》即將立法,工程師學會在常務會議中也就近期熱烈討論的街道準線圖及其賠償問題進行了討論,當中受廣大市民及業界所關心是街道準線圖不符合法律的賠償根據第79/85/M號法令第21條規定,街道準線圖是專業建築計劃組成的一部份,而專業建築計劃是待批文件。

     各人的意見綜合認為,現時街道準線圖即使不賦予任何權利,但在規劃土地可建面積時,必須有所合法的依據。現階段所使用的都市建築總章程缺乏法律依據,沒有城市規劃為核心的法律體系,而是藉行政指引、內部指引等去運作。 而街道準線圖正是沒有城市規劃下唯一可作為土地評估的依據,即土地可建面積、土地價值、政府稅收、買賣評估、銀行借貸等之依據。一個沒有法律依據的行為可視為不合法、不受保障及高風險,但澳門在建築行業中已也沿用了多年未有城市規劃法以前,本澳一直沿用街道準線圖作為建築面積的估算,並作為投資、融資及設計要素的準則即使它未被具有法律效力,但街道準線圖中,也確實包含了各個專責部門對該地塊或原建築物的意見。除了土地工務運輸局按都市建築總章程發出意見外,亦並有文化局、民政總署等予以一些需遵守的意見,以便遵守。學會認為在未沒有城市規劃法前,街道準線圖是唯一由政府發出作為項目發展有法律效力的參考性文件,在其有效期內及遞交了工程建築計劃申請後,如遇到更改規劃等情況,可視項目的實際情況考慮理應予以賠償後續事宜,而賠償與否及計算的準則就由法律的層面再去作討論。

       過往的討論中也曾提及,在城市規劃法生效之前,現行的仍繼續有效至明示廢止為止但對於一些已合乎規定,只待工程審批的樓宇,請予以切實的批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影響

       最後,對於「城市規劃委員會」的非官方成員必須來自不同界別,包括建築、工程、環保、運輸、商業、社福服務、生態及法律界別。當負起城市規劃的適宜性,以促進澳門長遠發展,與鄰近地區的協調等。他們必須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在履行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法定職能時,必須向城市規劃委員會提供所需的專業知識及寶貴意見。